2016年6月17日 星期五

【評論】從耕地保護到土地價值

/陳永松(宜蘭大學生技與動物科學系助理教授、守護宜蘭工作坊成員)

「北宜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宣告宜蘭新時代的到來。宜蘭人對這一天期待已久,而與此同時,也有一群意氣風發的宜蘭新貴搭著順風車,迎接新地標的成形,在蘭陽平原上展示一棟棟氣派萬千的宜蘭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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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農舍多少都有「三違:違法、違章、違建」問題,不是違法在不該建的農地興建農舍(屬違建),就是拿到興建執照後故意不照章行事,如將室外車庫變室內(違章),或任意加大興建面積如在平台加蓋建築(屬違建)。真正的農舍是不允許有外牆的,可是這些農舍哪間不是圍牆高聳般自成囚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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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歷任主政者碰到農舍問題卻選擇性逃避,主要原因在於蓋這些農舍者不乏前後任的政府高官或當地有權勢者。簡言之,政府公權力不彰。民間看到大官違建無事,豈不效尤,這又如何叫執法人員能一視同仁處理?民間都知道只要有這些大官的農舍撐著,小老百姓的違法農舍安啦。也因此農舍就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點綴在綠野平疇的蘭陽平原上。」

以上節錄自個人於2006.6.17中國時報時論廣場讀者投書

以上三小段的節錄是於2006年雪隧通車時個人投書報章「噶瑪蘭子孫的憂慮」的片段文。一眨眼雪隧通車將滿10年了,如今蘭陽平原上看到的農舍地景是更多也更壯觀了。
整體來看,宜蘭縣表現近來迭有佳績,如有50萬網友響應「宜蘭」是全台最美的家鄉風景。更早在2013年宜蘭縣也獲國際評審肯定,勇奪聯合國宜居城市「金質獎」殊榮。然而對照近期某週刊的專題---【宜蘭 你敢住嗎】幻滅的宜居城市,點出宜蘭的好山好水要跳過部分的蘇澳鎮及冬山鄉,因為當地是宜蘭縣唯二的工業區所在,製造的空氣汙染讓印象中的宜蘭好山水蒙塵。面對如此對比強烈的宜蘭形象,令人困惑何者為真?

先從印度聖哲甘地說起,他說:當一個國家的農民與學生,不得不走出來向執政者示威抗議時,表示這個國家的執政方向出了嚴重的錯誤。兩年前當抗議黑箱服貿的學生占據立法院時,而一群宜蘭的友善耕作農夫也不得不站出來,希望能維持安全的灌溉水質,以生產安心優質的食物。因為在2013年的幾起食安事件後,讓我們憂心的是全台糧食生產的環境已江河日下,連號稱好山好水的宜蘭也不例外,此地即使沒有如西部林立工業區的汙染,但面臨農地被蠶食鯨吞的癩痢頭地景卻令人更加不忍卒睹。

撫今追昔在2000年李前總統卸職前為連戰低迷選情而與不論朝野的老農派立委競相攏絡農民選票,放寬原本為了「確保農業永續發展…促進農地合理利用」的嚴格標準,因而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已然成為之後農地可非農用的最大殺手,因從此開放了非農民也可以自由買賣農地的潘朵拉盒子。這個條例猶如現今農舍火燒台灣農地圓明園的始作俑者,繼之在加入WTO時依協議須進口國外定量配額的稻米,於是台灣農政單位決定休耕了更多的農地。也由於農民在種田無以維生後,實不能苛責不種田後的農民賣了田地,肇致迄今不論全台各方農地如脫韁野馬般地種起農舍。據統計通過農業條例修正案後統計全國有九千多件農舍申請案,其中有六千多件在宜蘭,且2010年以來,每年以600~900間的速度成長,平均每天約有二棟新農舍在宜蘭鄉間拔地而起,較前述2006年雪隧通車時個人投書報章「噶瑪蘭子孫的憂慮」的狀況更為變本加厲。

宜蘭自從雪隧開通以來,即使不願承認是大台北的後花園,但畢竟因地利之便,假日車輛不僅塞爆雪隧,更吸引眾多投資客及退休族等有錢有閒之士前來置產。雖然宜蘭農地價格被炒作甚凶,但相對於台北的高房價,在宜蘭買塊農地蓋個房(農)舍相較台北的豪宅仍便宜多了,於是乎更多人絡繹不絕的為追求美夢而想成為宜蘭新移民。現今宜蘭多數有目共睹的假農舍,即使是本地人起造,也鮮少是農用,而原規定農舍基地的90%面積必須維持農用,也因農用定義模糊而形同虛文,蘭陽平原的田園地景早已變樣!

由於興建農舍其廢水仍須向農田水利會申請水圳搭排並依賴其灌排渠道以排之,但下游的農田用水在分流不全下仍多引用自上游灌排系統的水,因此下游的作物仍有食安之虞。且邁入現代社會後,如今的排放水已非早期傳統社會的簡單成分,試問你會同意讓家庭廢水來灌溉我們的農田,來生產我們每天吃的食物嗎?

近年炒做宜蘭農地的黑手又從熱門近市區的員山、冬山轉向尚未全部進行農地重劃的三星地區。特別反諷的是一心想成為宜蘭第一個有機村的三星行建村,因為村內多不灑農藥而成為房仲或新住民奔相走告的優良首選入住區。再者因為這些地區經過重劃的農地,路筆直又寬,交通幾乎比市區更順暢,又有諸多免賦稅的優點,若說是缺點之一則是自來水或供電的普及率低,若另申請則需負擔甚大的拉線設施工程。可是不用擔心,我們各級民代的為民服務效率好,透過他們的影響力,原需上千萬的延管費用皆能責成公部門的台電及自來水公司買單,致使原要用來投入偏鄉弱勢地區的公共設施被錯置又濫用。

另縣府主政者的決策亦至關重要,以往縣政規劃白皮書多僅注重在個別族群的照顧,例如所謂「幸福宜蘭」或「幸福立縣」以招徠外地人入籍尤其鼓勵退休人士來此養生樂活,經強力放送雖能迎合更多外來移民青睞宜蘭為退休樂園,但也引起更多的農舍興建運動,所以政策上亦應一倂有所調整。雪隧通車十年來的宜蘭樣貌不幸應驗了十年前那篇個人的螳臂當車投書,農舍更加劇成為切割蘭陽平原的劊子手,成為房地產的投機樂園,加劇了城鄉的貧富差距,讓真正有心務農的人無力也找不到心中的那一畝田。雖然過去一年多來在縣長成功連任無後顧之憂下,也曾嘗試啟動訂定地方自治法來嚴審農地農用的規範,也得到中央擬修訂農舍管理辦法的回應。可是時機太慢已動不了尾大不掉的既得利益團體,且主事單位在人力不足僅能管新不管舊農舍的氛圍下,最後落的只能棄車保帥換了個新任主管,今後是否將更治絲益棼,且讓我們看下去。

解決方案之一,若能在宜蘭現有幾乎不耕作的甲、乙建農地上興建農舍,其實還可容納22萬人,如此可保留原擬興建的新農地而維持優質農地不致碎裂化。其中屬於甲、乙建地的既有竹圍房屋可集村改建成小村落,且在建蔽率60%的限制下,會有更完整的生活機能如供小家庭利用的庭院空間,對於非專業務農者而言,應足夠了。只是相較於一般農地的價格,甲、乙建農地持有成本較高,可能無法滿足仍懷有自耕田園夢的人。
所以即使在優良農地可以合法興建農舍的風潮勢不可擋,解決方案之二是推出「良心農舍」較佳的彌補方案。雖然農地的十分之一,不是當然的建地,但買農地達兩分半者皆有就是可蓋農舍的錯誤認知。其實興建農舍是要有特定資格且屬有必要性考量的「特許」權利。這個資格和必要性就是:必須是農民,必須與從事農業生產不可分離!這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的農舍定義,不但在農發條例上明文規定(註一),也一再出現在最高法院的判例中(註二),這些判例一再強調農舍是「以耕作為目的或為便利耕作所建」,而非以解決實際居住問題為目的。如同近年一群在地關心宜蘭發展的有心之士在女農討山誌作者李寶蓮號召下組成「守護宜蘭工作坊」,要守護的不僅是宜蘭的農田地景,也希望守護在地宜蘭的傳統或人文價值。因此工作坊公開呼籲全民要守護土地價值以及落實農地農用: 「希望不論想在這塊土地上尋求如何安身立命的不同人們,可以在多方共生同贏的前提下,希望良心農舍的起造人能將1/10農舍基地建立在緊鄰馬路邊,以減少農地的破碎化及保留最大的9/10農地耕作面積」,期仍維持大部分現行農發條例所揭櫫農地農用的精神。唯在實際執行面上農舍要緊鄰馬路邊的立意雖好,卻無法一體適用在所有農地上,仍有待多方討論對真正有需要蓋良心農舍者,如何蓋以減少環境衝擊。或許對現在住在農舍的非農民、全台建在農地上的民宿業者或未來想效法蓋農舍進駐的新住民們,要有心理準備承受當有一天多數公民覺醒了,將使住在農舍或經營農地民宿業者成為一種環境不正確的道德鞭笞犯,將時時承受心理的煎熬,或屆時將面臨即使花再多錢也要將之恢復成農地的譴責。這在國外亦有例可循,如在農地上建廠10年後仍拆廠回復自然樣貌。
台灣糧食綜合自給率甚低,約三餐中還有兩餐須靠進口,考量這樣一個不穩定的糧食供應鏈,加上近來氣候變遷日烈,全球一旦發生糧荒,寄望他人不可能,屆時只能靠自己,台灣若無儲備適當良田以利復耕則糧食何來? 農地政策將長遠的影響台灣未來的糧食安全,故這是一個國安問題,不能不慎重看待。現今唯有評估台灣到底要保留多少優質農地以利未來人口需求,對這些優良農地要以有效政策保護之而不受假農民興建農舍蠶食鯨吞而影響,加上建立分區分級的糧食生產與工業專區,如近來屏東內埔鄉龍泉社區其湧泉區的優良農地也被鮭魚返鄉的企業相中,期在此取得成本低的農地上建立產業園區及工業廠房而不去較高成本的工業區,這些做法都有待檢討。落實耕地保護或農地農用才能確保台灣的糧食安全,否則台灣農業未來堪慮。而隸屬東部的宜花東地區,因沒有如西部工業區林立而肇致汙染之虞,實應列為保留台灣優良農地及農田灌溉水質的優先考量,中央並應對新興污染源的環境賀爾蒙及農地改建農舍有所新規範以營造農業的永續生產環境。

近來台灣各地致力發展友善耕作的農業與新農民也風起雲湧復甦中,可是農地一塊一塊地消失,務農人面臨快無地可耕,也越來越買不起農地的窘境。此乃肇因於土地價值長久以來被忽視而僅看到一般人眼中的土地價格。農地承載著糧食生產、生活文化,水資源涵養,以及生物多樣等多重價值,不是金錢所能量化!阡陌縱橫的蘭陽平原地景與在地人的敦厚純樸,是先民留下的珍貴遺產,是宜蘭人共同的驕傲,更是全台灣人所共享的人文地景!搶救蘭陽農地,就是搶救台灣的文化價值!

很諷刺的,所幸近年多起的食安問題提醒我們須重視個人與環境全方位的健康,尤其保全了友善的生產環境即守護了耕地,才有安全的食物以滋養健康。期待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子民,我們仍有機會看見那原屬於綠野良疇的田間風景,就像路經台東池上時看到的那一大片美麗稻浪,是多少在地人用心共識而保留的故土。近年「守護宜蘭工作坊」聯合許多公民團體或NGO組織如人禾環境倫理基金會、台灣農村陣線、環境資訊協會等,先後舉行各項全國性的守護耕地連署運動及農地農用旗義賣,也舉辦「消失的水田─宜蘭地景討論會」以及「守護耕地守護家論壇」等研討會,期先行凝聚在地共識,從而為我們的農地把脈,以保住未來子孫口中那一碗可能用錢也買不到的糧食安全。總之,不僅宜蘭地區的農地須有新管理方案,全台農地亦應一體適用,回歸農地就應農用的原則,對此中央、地方及立法機關該通力有所作為,不要再種豪華農舍來繼續延燒農地,如此我們及世代子孫才能看見農業的光明未來。也請大家用心來珍惜維護宜蘭價值,阡陌縱橫的蘭陽地景與在地人的敦厚純樸,是先民留下的珍貴遺產,是宜蘭人共同的驕傲,更是全台灣人所共享的人文地景!保護蘭陽農地,就是守護台灣的文化價值!


註一: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平均地權條例第3條。
註二:
【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571號民事判例】:『...茲所謂農舍,乃以便利耕作而設,並不以解決佃農家族實際居住問題為目的。』
【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4637號民事判例】:「….且所謂農舍,係指以耕作為目的所建之簡陋房屋而言,如供堆置農具或肥料或臨時休息之用,始足當之,如所建房屋係供居住之用,則與農舍顯然有別….」
【最高法院85年台上字第2355號民事判決】:「…茲所謂農舍,乃以便利耕作而設,且確有其必要者為限。」
【最高法院96年台上字第2595號民事判決】:『...所謂農舍,係指以耕作為目的或為便利耕作所建之簡陋房屋,以供堆置農具、肥料或臨時休息之用,而非以解決承租人家族實際居住問題為其目的。如所建房屋係供居住之用,即與農舍有間。』

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田邊故事】一場青春的革命

文/邱靖惠(宜蘭社區大學夢想新農第一屆學員)

能來到這裡很幸運,也很幸福,我很感謝有這麼多的資源運用在培育友善新農夫身上,想跟支持環境的朋友們說聲感恩,因為有大家的堅持,才能有更多人發出愛護環境的心。

現在很多人在討論的話題-農青,青春,在這個社會體制下要發現「自己」是一件很難的事情,尤其是青春這件事;有人問我,你這麼年輕怎麼會想來上這種課?我想了好久,還是沒個答案,但我覺得這根本沒正確答案,我想應該是心裡想這麼做吧!人心自然會往善的方向靠吧!民以食為天,吃美食對我來說很重要,我根本是個愛吃鬼,我的家人們都住在桃園都市裡,時常好的食物想與家人分享,但礙於距離沒辦法,所以希望不久後他們也能跟我一樣常常吃到食物幸福的滋味,說不定有一天他們會吃到我種的也說不定喔!是不是我種的不是重點啦!重要的是我想為家人盛一碗健康,革命從家裡的菜籃開始。

有人說,國家對不起年輕人,或許吧但我不是那麼在意,我在意的是透過怎麼樣的行為讓這個社會變的更好,不滿意這個國家,那就試圖去做一些我所能做的事。青年歸農,本身就是一場革命,浪漫又殘酷的文化復興,現實所以殘酷,但有夢才浪漫才美,青年歸農挑戰舊有的制度、扭轉僵化的思維,透過生產農作物或活動舉辦,把更多訊息帶給社會大眾。我相信,土地是誠實的,是人類的根,我不想忘記自然,忘了腳踏著的大地,現代人經常面臨緊張、焦慮、壓力與競爭,連吃的都不安心,多想要讓大家知道,友善耕作農夫種出來的那一碗飯一把菜,是多少知識與經驗的累積,多少辛苦汗水耕種出來的,背後的意義令人動容,這份感動希望可以透過農青們轉成文字與圖像散發給更多人。

我很喜歡有一堂課,是稻田裡的餐桌創辦人-廖老師,他說一位會寫故事、會拍照、會辦活動的農青可以幫助100位農民把他的作物銷售出去,在農業發展上,這確實可以走的一條路,不同於親自實際耕作,在農村對我來說可能是一個可以很搞怪的很顛覆想像的,也可以說是創新,獨特就沒有比價空間,能夠整理出不同角度的農村風景,在農村找到屬於新一代的想像空間。最後希望我們能相互陪伴彼此在這農村路上,一起走,不孤單,很踏實。



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評論】當《國土計劃》遇上農舍

/李寶蓮

台灣的國土治理,即將從過去的《都市計畫》和《區域計畫》,走向《國土計劃》。但這個重整國土秩序的企圖能否實現,恐怕還有很大的挑戰!

以農舍問題為例,明明不是建築用地,卻每一塊地都可以長出建築物!從過去到現在,農舍問題已經讓城鄉規劃的空間秩序大亂,未來也還會是國土計畫的一大破口, 因為《國土計劃》不能覆蓋《農發條例》!

根據《農發條例》第三條第10項的解釋,農業用地包含:…(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準此,農舍、倉儲、集貨場基地、農路、水路等仍是農業用地,所以農田上的建築物蓋得再多,《國土計劃》中的農地儲備總量還是一點都不會減少--很神奇!

更神奇的是,農舍是特許的建築物,興建時需要具有農民資格,也要有實際經營農業的事實,但到了轉移這一關,「必須是農民」「必須有農業經營」的條件,就自動消失,變成ㄧ般住宅,任何人都可以取得了!農民為務農需要而蓋農舍,一不小心就會變成:非農民為了要住田園豪宅而設法取得農民資格(卻不一定務農)!

這個天大的漏洞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僅在枝微末節上縫補。從農舍興建滿兩年可以轉移改成五年,商品化趨勢仍未減緩,如今曹啟鴻對媒體表示將推動農發條例修法,但若只是將移轉時間再拉長,長遠來看仍然無用!土地是無法增加的稀有資源,農民卻是隨著世代更迭不斷進場,如果每個農民都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蓋住宅並自由買賣,農地的破碎和消失依然無法停止。宜蘭縣在過去一年落實農舍建案審查之後,良田上的農舍興建並沒有減緩的跡象,許多農民無論需不需要,都會想方設法先蓋起來,而且似乎越是不想務農的人越需要農舍,只要拖過轉移年限,就是一筆巨大財富!

《國土計劃法》在四大功能分區中區分出「農業發展區」和「城鄉發展區」,目的是讓農業區保持完整,維護優良生產環境,但只要農發十八條不廢,未來的國土分區恐怕只有「都市計畫區」和「豪宅別墅區」!既然國土計畫已將推行,而台灣鄉間聚落原已十分密集,現代交通又如此便利,為何不將居住的需求集中在聚落,讓農田僅允許農業設施呢?

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4/16~4/17國土計畫工作坊

/地球公民基金會

《國土計畫法》在去年底通過了。然而,國土法框架式與價值指引的立法方式,其內涵仍有待後續的子法規來充實;而「全國國土計畫」訂下全國土永續利用的管制策略與基本原則後,實質的空間計畫,以及現實中每筆土地所屬功能分區的指認,也仍待各地方政府擬訂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圖」來落實。這一整套仍充滿變數的架構,與投入的執行效能,在在都影響著國土法之後的作用。我們若期待國土法能擺脫過去區域計畫法執行不力的陰影,公民們的課題其實才剛開始。

《國土法》本身無法成為一切土地爭議的單一解答。它是否能突破《區域計畫法》的包袱與既有行政體系的窠臼,朝著促成台灣人地和諧共生的理想前進?國土亂象盤根錯節的根源,有沒有可能藉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的跨部會平台,找出解決的契機?政府的規劃需考量社會經濟、環境生態與民眾的財產權、生存權等諸多面向,而公民站在第一線,該如何看待空間計畫?你、開始摸索了嗎?

閱讀全文...
http://www.cet-taiwan.org/node/2359


《國 土計畫法》在去年底通過了。然而,國土法框架式與價值指引的立法方式,其內涵仍有待後續的子法規來充實;而「全國國土計畫」訂下全國土永續利用的管制策略 與基本原則後,實質的空間計畫,以及現實中每筆土地所屬功能分區的指認,也仍待各地方政府擬訂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圖」來落 實。這一整套仍充滿變數的架構,與投入的執行效能,在在都影響著國土法之後的作用。我們若期待國土法能擺脫過去區域計畫法執行不力的陰影,公民們的課題其 實才剛開始。
《國土法》本身無法成為一切土地爭議的單一解答。它是否能突破《區域計畫法》的包袱與既有行政體系的窠臼,朝著促成台灣人地和諧共生的理想前進?國 土亂象盤根錯節的根源,有沒有可能藉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的跨部會平台,找出解決的契機?政府的規劃需考量社會經濟、環境生態與民眾的財產權、生存權等諸 多面向,而公民站在第一線,該如何看待空間計畫?你、開始摸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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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土計畫法》在去年底通過了。然而,國土法框架式與價值指引的立法方式,其內涵仍有待後續的子法規來充實;而「全國國土計畫」訂下全國土永續利用的管制策略 與基本原則後,實質的空間計畫,以及現實中每筆土地所屬功能分區的指認,也仍待各地方政府擬訂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圖」來落 實。這一整套仍充滿變數的架構,與投入的執行效能,在在都影響著國土法之後的作用。我們若期待國土法能擺脫過去區域計畫法執行不力的陰影,公民們的課題其 實才剛開始。
《國土法》本身無法成為一切土地爭議的單一解答。它是否能突破《區域計畫法》的包袱與既有行政體系的窠臼,朝著促成台灣人地和諧共生的理想前進?國 土亂象盤根錯節的根源,有沒有可能藉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的跨部會平台,找出解決的契機?政府的規劃需考量社會經濟、環境生態與民眾的財產權、生存權等諸 多面向,而公民站在第一線,該如何看待空間計畫?你、開始摸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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